各有关地级以上市应急管理局,华润建材科技有限公司、中电建路桥集团有限公司绿色建材分公司,省环保集团有限公司、省广晟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省建筑工程集团控股有限公司、省广物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海螺水泥广东区域管理委员会,惠州市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茂名市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当前,我省已进入主汛期,强降雨、台风、雷暴等极端天气多发频发。为进一步落实《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关于做好2026年度矿山防汛安全工作的通知》和《广东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切实加强2026年汛期尾矿库安全生产工作的提醒函》《广东省应急管理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汛期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等要求,各地、各非煤矿山企业要深刻吸取省内外历年汛期矿山事故教训,坚决克服麻痹思想、侥幸心理和厌战情绪,持续落实落细“查水源通道、强素质能力、固设备设施、严管理监督、快预警处置”等矿山汛期全链条管控措施,确保安全度汛。现结合我省非煤矿山实际,提出如下要求,请一并抓好落实。
一、查清水源通道,筑牢第一道防线。各非煤矿山企业要全面查清矿区及周边的地表径流沟渠、山体汇水通道、废弃老窑、地面塌陷坑、采动裂隙等水源通道,并安排专人监测周边河流、水库水位变化。要重点检查采场边坡截水沟、井口防水围堰、低洼区域排水泵、尾矿库排洪系统等重点设施,及时清理淤积物、障碍物,加固修复裂缝、破损部位,确保排水通畅。要创新排查方式,大力运用无人机、卫星遥感等技术手段,对矿区及周边的地形地貌、水源通道进行全面扫描,发现肉眼难以察觉的隐患。
二、强化素质能力,提升应急能力。各非煤矿山企业要组织开展覆盖全员的汛期安全专项培训,重点讲解洪水避险知识、应急装备使用方法、逃生路线和自救互救知识。要及时修订完善应急预案,在现场醒目位置悬挂紧急撤离指示图,明确紧急撤离方式、方法和路线。要备齐备足应急物资,检修维护应急设施,并开展现场应急演练,模拟洪水漫入、边坡坍塌等场景,检验应急预案可行性和人员协同作战能力。要健全落实汛期值班值守制度,明确关键岗位人员职责,确保24小时有人在岗、信息畅通。
三、优化设备设施,保障安全基础。各非煤矿山企业要升级改造矿区排水系统,采用大流量、高扬程的水泵,安装自动化排水控制系统,实现排水设备的远程监控和自动启停。对露天矿山高陡边坡,要采用锚杆锚索加固、挂网喷浆、植被绿化等措施进行综合治理,提高边坡的稳定性。地下矿山的电气设备、机械设备要安装防水、防潮、防雷装置,确保设备在潮湿环境下能够正常运行。要加强设施维护,按照设备说明书进行日常维护、定期检修和预防性试验,对尾矿库的坝体、排洪系统、排渗设施等进行定期检测和维护,对矿区道路、桥梁、供电线路等基础设施加强维护管理,确保汛期期间交通运输、电力供应的安全稳定。要建立非煤矿山安全监控系统,实现对矿区内人员定位、设备运行、环境参数等信息的实时监控和预警,引入人工智能、大数据等技术手段,对汛期安全数据进行分析和挖掘,提前预测和预警潜在的安全风险。
四、严格现场管理,强化闭环管控。各非煤矿山企业主要负责人是防汛第一责任人,要压实“层层负责、人人有责、各负其责”的汛期安全责任体系,将防汛责任细化到每个岗位、每个人头,确保责任链条无缝衔接。要严格执行汛期值班值守制度、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应急处置制度等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加强对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要建立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定期开展全面的隐患排查工作,对排查出的隐患实行闭环管理,确保隐患整改到位;对重大隐患,实行挂牌督办,跟踪整改进度,确保隐患得到彻底消除。
五、快速预警处置,加强响应联动。各非煤矿山企业要与当地应急管理、气象、水利等部门建立常态化信息共享机制和灾害性天气预警预防机制,密切关注、及时掌握精准的暴雨、洪水预警信息,及时主动采取防范措施。当台风、暴雨预警等级达到红色或橙色,或者矿山出现透水、滑坡、溃坝等事故征兆时,要立即停止作业,及时撤离人员、采取管控措施。要建立上下游信息联动机制,安排专人监测周边河流、水库水位变化,提前掌握洪水预警信息。要完善预警系统,采用短信、微信、广播、现场声光报警等多种方式发布预警信息,确保预警信息能够及时传递到每个员工。要优化应急响应流程,明确应急处置的职责分工、工作流程和协调机制,建立应急物资储备和调配机制,确保应急物资的充足供应和快速调配。要与周边矿山签订应急互助协议,在发生重大险情时可立即向周边相邻矿山进行预警,互相支援人员、设备。
请各地迅速将本通知转发至县(市、区)应急管理局和辖区内非煤矿山企业,并督促抓好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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