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自治区人民政府常务会议有关精神,推动解决自治区部分矿山长期停产停建、资源利用效能偏低、安全生产隐患突出等问题,8月27日,自治区自然资源厅会同自治区能源局、矿山安全监管局组织相关矿山企业召开征求《关于推进矿山分类处置促进矿产资源高效开发利用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建议座谈会。
会议传达了自治区党委和政府关于长期停产停建矿山分类处置相关工作要求,介绍《意见》起草背景、总体思路和主要内容。参会单位和企业高度认同《意见》各项措施及要求,围绕《意见》中矿山分类处置标准、矿产资源高效开发利用路径、部门协同监管机制等重点内容进行讨论,并结合各自领域及工作实际提出具有针对性和建设性的修改意见建议。
会议指出,《意见》是贯彻落实国家、自治区关于完善矿产资源节约与综合利用相关制度、加强矿山安全保障设施和能力建设相关工作部署的重要举措,对破解自治区矿山规模小、布局分散、安全与环保水平有待提升等突出问题具有重要意义。
下一步,自然资源厅将会同能源局、矿山安全监管局充分吸纳广大矿山企业意见建议,对《意见》进一步修改完善。
自治区自然资源厅、能源局、矿山安全监管局有关处室负责人,包头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内蒙古能源集团有限公司、内蒙古地质矿产集团有限公司、准格尔旗海伊奎煤矿有限责任公司、赤峰市庚金矿业有限责任公司等18家矿山企业安全生产相关负责人参加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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